-公证-别让“想当然”酿成再婚家庭继承纠纷

时间:2026-05-29 14:55:32  来源:平安公证处  点击:0

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再婚是缘分的再度相逢,背后却暗藏财产与继承难题。不少家庭专注经营新生活,却忽视了遗产继承中的诸多细节。婚前财产如何划分、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这些容易被忽略的问题,都可能成为日后纠纷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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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基本情况

王大爷与李大妈是再婚伴侣,二人婚后各自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后来李大妈的儿子成家,她便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儿子。多年后,两位老人先后离世,双方子女就王大爷遗留的房产产生纠纷。

王大爷的子女提出,对方儿子早已分得一套房产,理应放弃涉案房屋的继承权,房产应由自家子女继承。而李大妈的儿子则表示,此前过户的房产是长辈的意思,已经完成交付,不能相提并论;涉案房产属于两位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所占份额,自己依法享有继承权利。

公证员说

我们时常听当事人“按道理来说,他不该再要了”。可是那些按道理来说的事,往往不能按道理解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固有认知,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就一件事会有不同的看法,产生分歧、争议。家事是一个有情也有法的领域,但也有时候,很难讲感情。

本案中,如果两位老人生前协商一致,均将各自名下房产过户给自己的子女或者预先做出安排,就不会有情与法的较量,而事实上只有夫妻一方处分了一处房产,给子女留下了道德和情理的选择空间。本案中,结果只能是两位老人各自的子女依法继承各自相应的份额。

公证建议

可以通过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遗嘱公证”的组合公证方式解决上述问题。在咨询的过程中,公证员会向当事人告知相应的风险和风险防范可以达到的效果,避免因为“想当然”而错过纠纷预防的最佳时机。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明确财产归属,在夫妻之间做出明确的财产切割。这种明确是全方位的,不仅及于婚前、婚后财产、债务,还及于现有财产产生的收益(比如出租、作价入股等)。

遗嘱公证可以预先对遗产的处置做出安排,排除相关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比如,再婚夫妻想把各自财产留给各自子女继承,则必须排除作为配偶的一方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通过遗嘱指定由本人子女继承,则可以实现财产的代际传承,防止发生法定继承情形。

重组的家,裹着加倍的温暖与牵挂,再婚家庭的遗产继承,最怕“想当然”,提前理清权属,立下明确约定,预防纠纷,给每份爱一个安稳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