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家庭遗产处置事关多方权益,极易产生矛盾隔阂。公证不止于文书见证,更重在事前防范风险。我们创新将提存机制融入继承事务,依托专业法律服务厘清财产分配,守护家庭和睦。

【案情介绍】
被继承人王某于2024年死亡,现王某的父亲已故,母亲是李某;王某与原配张某离婚后未再婚;王某无子女。王某生前无遗嘱、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现母亲李某欲办理王某遗留的公积金继承事宜。
经核查,王某与张某离婚时确认了婚姻期间公积金款项为夫妻共有财产且未予以分割,王某死亡时公积金账户内款项为人民币15万元。通过逐笔核对,确认了前述公积金账户内的1.5万元为张某所有。由于王某与张某离异多年,申请人无法提供张某的联系方式。公证人员遂依据已核实的档案材料信息,前往公安机关、房产部门、街道、社区调查、走访,确认了张某系独生子女,父母均已故,张某离异后未再婚,且无工作单位,户籍为空挂户,张某呈失联状态。
【解决方案】
公证员将上述情况告知李某。考虑到李某身体及养老情况,公积金款项中属于张某所有的份额的占比情况、公积金作为遗产提取时无法保留份额等因素,公证员提出综合公证服务解决方案。即由申请人提存与张某上述份额相等的款项至公证处,使得王某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款项均为其遗产,由继承人予以继承。所提存的款项在查找到张某后由其受领。
李某依据上述方案将1.5万元提存至公证处,公证处出具了提存证书、继承公证书。李某凭继承公证书领取了王某遗留的全部公积金款项。后,通过多方查找、最终联系到张某,2026年3月,张某前来公证处受领了上述提存款1.5万元。
【办理情况】
守正创新,公证服务的价值追求从来不只是机械的、固化的、单一的证明服务,而是科学适用法律规范、坚持正确价值判断、结合个案具体情况提供的预防法律纠纷的公共法律服务。将提存与继承结合,切实解决了当事人遗产分配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