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2021年7月,申请人刘某来到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刘某称:其2004年8月取得了位于某市某某区某某牧场163亩宜林地块的使用权,并种植了速生杨树。
该163亩宜林地块邻近某某水库,刘某认为2020年雨季时积水从某某水库第二道堤坝缺口进入了该宜林地块,造成了他的财产损失。
为了避免证据灭失,申请对临近该163亩宜林地块的某某水库第二道堤坝缺口的现状进行保全。
公证处受理了刘某的公证申请后,公证员按照程序告知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该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在做好保全准备工作后,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杨某与申请人刘某来到了保全现场。
保全现场周围没有明显的标志物,无法确认当事人指认的位置与其陈述位置一致。
为避免将来当事人指认位置与公证所确定的保全现场产生偏差,公证员现场利用手机“元道经纬相机”APP的实时GPS定位功能,对现场进行了拍照,所得照片中显示现场位置的经纬度,公证员在后期整理时在电脑浏览器中使用“百度地图”按所取得的经纬度进行了反查验证,并将所得图片打印成卷,以便确认保全现场的具体位置。
当事人对于公证员的操作认可且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