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恩阳区司法局:继承公证要求多求真务实方有路

时间:2021-12-14 14:03:15  来源:恩阳长安网  点击:0

司法培训咨询网:近日,一名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前期,公证人员通过询问当事人得知其继承金额小、继承关系简单,因此初步确定可以对其适用小额继承,所需材料齐全后只需继承人中的一人来办理即可。当事人将材料准备齐全后正式向本处申请时,公证人员审查材料才得知,其先前说明的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实际为被继承人配偶的父母的情况。公证人员让当事人在亲属关系证明上填写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但其填写的情况为被继承人的母亲已死亡且死亡日期在被继承人死亡日期之后。因此公证人员告知当事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况为转继承,不能适用小额继承,若想继续办理公证便需另行提供被继承人母亲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需要包括转继承人在内的所有继承人来公证处办理。随即当事人又称,被继承人母亲的死亡日期实际在被继承人死亡日期之前,是自己书写错误。

针对此种情况,公证人员立刻启动调查核实程序,最终了解到被继承人的母亲实际并未去世。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后,表示继承事实依然符合小额继承的要求,可立即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当事人惭愧的表示,其实自己只是为了简化手续、缩短时限才出此下策,并不是故意歪曲事实。此举不仅给自己也给公证人员添了麻烦。

近几年来,公证处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时常能听到当事人抱怨办理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和要求特别多,因此公证处会尽量简化材料,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但一些当事人总会故意隐瞒事实,企图能走捷径,但殊不知弄巧成拙,反倒会浪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要问公证怎么办?求真务实才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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