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2021年3月,河北省红十字会使用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和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捐款招标采购了41辆负压救护车,用于支持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受赠单位共21家,青县人民医院为其中一家,受赠车辆一辆。青县人民医院在申请为机动车登记上牌时,车管所要求其办理公证。
5月19日,青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与我处联系,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我处马上启动绿色通道,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了解需要公证的内容,最终确定办理签名、印章公证,由青县人民医院提供受赠车辆的相关手续材料,我处对公证事项的相关材料及时审核。
5月20日,我处受理了该项公证,公证员李XX和公证工作人员陈XX来到青县人民医院,对受捐赠车辆信息进行了核实,现场办理了上述公证,当天即为青县人民医院出具了公证书,并在权限范围内减免了外出办证及代书费用。
公证书出具后,青县人民医院顺利为受赠车辆登记上牌。
青县人民医院连连称赞公证服务细致周到,为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力量。
案 例 简 介
公 证 书
(20××)冀沧青证经字第××号
申请人:青县人民医院,住所:青县南环西路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秦某洁,女,公民身份号码:××××,职务:院长。
公证事项:签名、印章
兹证明青县人民医院的法定代表人秦某洁于2021年5月20日在青县人民医院第二住院楼六楼院长室,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声明书》上签名并加盖青县人民医院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青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