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受遗赠人要通过什么方式表示接受遗赠

时间:2022-01-13 11:10:39  来源: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咨询网:一个在法律上没有严格亲属关系的“干儿子”拿着未经第三方见证或者公证的遗赠书就要主张接受遗赠,如何确认真实性?

廖阿姨是一名小学人民教师,一生奉献给了学校,廖阿姨的老伴因病去世多年,四个子女也常年在外。

廖阿姨退休后一直一个人住在学校宿舍,孤苦伶仃。廖阿姨和同事曾阿姨是多年闺蜜,门对门的住着,两人经常在一起逛街聊天。

曾阿姨早就离异了,她儿子赵某和儿媳特别孝顺,也是这个学校的老师。

廖阿姨的四个子女常年在外工作,很少回来陪她。曾阿姨的儿子从小认了廖阿姨做干妈,干儿子赵某和妻子也对廖阿姨也是百般照顾。

可天有不测风云,廖阿姨突然晕倒在家里,赵某妻子刚好去廖阿姨家送水果,发现了廖阿姨倒在地上,赶紧拨打120送进了医院,检查后发现廖阿姨是癌症晚期,四个子女也赶回来见了廖阿姨最后一眼。

廖阿姨去世前给写了一个遗赠书,遗赠内容为她去世后房子给留给赵某,但遗赠书亦没有经过公证。

半年后,干儿子赵某拿着未经公证的遗赠书来到了律政公证处,经过公证员询问,当事人赵某称其系死者的“干儿子”,因为自己和妻子对廖阿姨很照顾,廖阿姨生前就把房子遗赠给他了。

公证员看了遗赠书后发现廖阿姨都去世了有大半年之久了,又询问廖阿姨有几个子女,赵某称死者有四个子女,家庭条件都很好。他和四个子女关系也不错,四个子女也知道这个遗赠书,所以他们没有要求办理继承。四个子女也可以协助办理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员在确认上述事实后又问其是否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赵某称廖阿姨去世后他给廖阿姨的子女说过这个事情,但是没有向其他机构表示过,没有申请办理过公证。

最后公证员告知赵某需要联系死者廖阿姨所有法定继承人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场与其一起,协助他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最后赵某联系了廖阿姨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他们均承认赵某说的事实,并愿意协助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最后公证员为赵某办理了接受遗赠公证。

普法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表示接受遗产一定要进行明示的表示如:书面、口头等。

156559677695830900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公证-聚焦公证制度 赋能法治建设——本溪市司法局举办第五期“学习大讲堂”

-公证-尚信动态 | AI 重塑公证业务全流程专题培训(新知讲堂第68 期)

-公证-京司证学大讲堂丨北京市公证协会举办保全证据公证核心能力进阶——司法审查视角下的风险防控培训

-公证-淬炼专业本领 护航法治龙江 2026年全省公证员职业培训班顺利举行

-公证-以训促学强本领 蓄力赋能促提升丨潍坊市昌潍公证处举办2026年第一期公证员助理培训班

-公证-和信公证处、和信商事调解中心与蒙自聚鑫融资担保公司达成战略合作

-公证-抚养协议变更但不想打官司,公证帮你稳妥守护孩子权益

-公证-海阳法院与海阳市公证处签约深化司法辅助事务合作

-公证-@全体个体户老板:守住“老招牌”,这份继承公证攻略你得收好!

-公证-金普公证处,用专业与温度守护您的权益

热点内容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司法鉴定-法定“四大类”鉴定之外还能不...

-公证-银行保管箱遗物,如何继承?

-公证-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去世...

-公证-“抖音”遭遇诽谤,保全证据公证来...

-公证-支付宝、微信账户余额如何办理继承...

-公证-《底线》闺蜜男友杀人案:社会、公...

-公证-@港澳台同胞,你要的无犯罪记录公...

-公证-今年起,夫妻对这类房产约定,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