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小孩放炮炸死人 化解纠纷来公证

时间:2022-01-28 11:22:45  来源:兰州恒信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咨询网:春节将至,院子里不时的传来零星的鞭炮声,烘托着年味。1月25日,农历小年。侯某7岁的孩子小侯和李某6岁的孩子小李,在小区院子里玩鞭炮。小孩对年的理解,可能就是放鞭炮。两个小孩突发奇想,将点燃的鞭炮从下水道盖上的小孔塞进去,结果引发沼气爆炸,将路过的谢氏炸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谢氏子女要求小侯、小李以及小区的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公证。当公证员听完陈述后,痛心不已。中国人对春节的偏爱,胜过其他任何节日。春节寓意着团圆、吉祥等种种美好。小孩的顽劣,让几家人都过不好年。公证员对这两个孩子的顽劣进行了谴责,同时建议侯某和李某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安全意识教育。

小侯和小李都是未成年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侯某和李某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另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公证人员的法律咨询,各方对其权责都明白无误,公证人员根据事实和法律,起草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文件,约定清楚赔偿金额和期限等,各方均表示愿意遵守契约精神,罢诉息访,在公证人员的调停、斡旋下,各方顺利的签署了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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