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咨询网:我们为大家列出了四类最常见的公证文书,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评估是否需要国际公证律师的协助出具公证文书。
第一类、涉及房屋买卖的委托书
很多时候,若您名下有海外房产,需要委托海外亲戚或朋友代为处理房产相关事宜,例如买卖、租赁、产权或维修基金过户手续、贷款相关业务、物业交接手续等任何相关事宜,都会需要房产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这时候,您就需要起草并签署一份内容和格式均符合要求的委托书,并由国际公证律师见证和出具公证文书。
第二类、委托国内律师代理法律诉讼
第二类也是较常见的公证事项,如果您需要委托海外律师作为您的诉讼代理人,授权海外律师向法庭提起诉讼、代为签署或收取法律文书、代为与对方执行和解或调解,您就需要正式的委托书公证。
第三类、声明书的公证
声明书公证更是涉及公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由您申请,依法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或个人单方面发表个人的真实声明,并用于办理一些重要手续。
常见的声明书公证包括:单身声明书、同一人声明书、放弃继承遗产权声明书、民事诉状声明书等。
第四类、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质例如CPA资格认证等学历相关国际公证
对于海外留学生或在职人员,如果选择回国发展,无论在国企或是外企,经常都需要提供海外的资质或学历国际公证书。
经过国家认可后可以在中国就业、福利、保险等很多方面发挥和国内大学学历同等的效力。
当然了,除了上述四大类别,还有很多情况都需要国际公证律师的协助。不同于普通律师,国际公证律师是执业多年、经考核及律政机构认可,有资格办理国际公证业务的律师。
所出具的公证文书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国际公证的办理流程分为如下三个步骤:
一、向当地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
二、向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或驻各州、领地办事处办理认证;
三、申请人按照原文书出具地(公证地),而非认证文书的外交贸易部办事处所在地(认证地),向相应的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申请办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