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咨询网:“没想到办一次赠与公证就帮助我顺利把房子过户给了女儿,还避免了日后可能对簿公堂的风险,真是太便捷了。”近日,当事人潘先生向广州公证处何嘉卉公证员送来一面印有“热情服务暖人心 专业务实解民忧”金色大字的锦旗,感谢公证处解决了困扰他多年的烦心事。
潘先生有一套继承自亲戚的房产,因当年欠缺相关法律知识等原因,该套房产的产权在打了十几年官司后才获得,十分来之不易,令潘先生格外珍惜。
潘先生与其妻结婚时是初婚,但其妻为二婚,且头婚已育有两个女儿。婚后,潘先生与妻子另育有一个亲生女儿,对其宠爱有加。随着年纪渐长,为妥善安排上述房产未来的产权归属问题,潘先生希望在有生之年将该套房产过户到亲生女儿的名下,并指定亲生女儿为该套房产的唯一产权人。
因多年官司之苦的前车之鉴,潘先生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广州公证处,希望通过办理公证避免再次陷入“官司危机”。公证员在得知情况后,对其家庭情况和上述房产来源情况进行了详细核实,并与潘先生进行了多轮深入沟通询问,最终为其定制了一份专属的赠与公证办理方案,实现了潘先生想将房产过户到亲生女儿名下,并指定房产为其亲生女儿个人所有的两个心愿。
“一次公证,让压在我心里多年的石头落了地,真是太感激了。”锦旗赠送现场,潘先生对广州公证处公证员热情周到和专业务实的服务,表达了由衷感谢。最终,潘先生在公证员的指导下,顺利办好了产权过户。他说,有了公证员为他定制的专业方案,他再也不担心要走上打官司的老路了。
知识链接
1. 赠与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2.办理赠与公证业务,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赠与人、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证明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4)财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存折、车辆登记证等);
(5)经公证员审核后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赠与标的为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应共同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