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案例丨某办公中心商标侵权保全证据公证案

时间:2022-04-28 14:05:29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申请人龙城区某办公中心系商标注册号第XXXXXXXX的图像商标注册人,现申请人发现凌源市某超市销售的商品{文具(学生本)}、凌源市某商店销售的商品{文具(学生本)}涉嫌侵犯其商标权,为了维权及调查取证需要,申请人特委托贺某龙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商标注册证等手续进行了审查。

受理公证员经必要的审查和核实后,对当事人整个购买行为进行保全,为当事人出具保全证据公证书。

当事人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可以通过公证的实质审查和对其进行的购买行为保全,为当事人提供了具有较高证明力的证据,并能够起到防止证据不真实的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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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简 介

   

2021)辽朝市证民字第XX

申请人:龙城区某办公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贺某,女,身份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贺某龙,男,XXXXXX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贺某龙于2021XXXX日向本处称,申请人系商标注册号第XXXXXXXX的图像商标注册人,现申请人发现凌源市某超市销售的商品{文具(学生本)}、凌源市某商店销售的商品{文具(学生本)}涉嫌侵犯其商标权,为了维权及调查取证需要,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贺某龙特向我处申请对其进店购买商品的行为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邢某昂以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贺某龙于2021XXXX日上午,分别来到辽宁省凌源市某超市、凌源市某商店,在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邢某昂的监督下,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贺某龙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分别在两个商店购买了语文作业、英语本、数学作业,并通过微信支付付款后索取了收款凭证、销售清单。上述过程中,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邢某昂使用手机对这两个商店的外观等分别进行隐蔽拍摄。购买结束后,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贺某龙将所购商品及收款凭证、销售清单一并交由本公证员保管。

回到本处后,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邢某昂将所购买商品及收款凭证、销售清单原件分别放入两个档案袋内以本处封条密封后进行拍照封存,后交付于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贺某龙收执。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打印页共6页(内含照片12张)为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邢某昂在上述现场拍摄的照片打印所得,照片内容与当日当时现场情形及相应物品外观相符。

附:照片打印页一份(共6页,含12张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朝阳市公证处

公证员

2021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