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项某于2021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声称丈夫金某因脑出血后意识障碍,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现住临海市XXX医院治疗,已经被XXX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
因金某需要治疗、银行还贷需要大额资金,考虑家庭另有房屋居住,为了保住金某名下的工厂,保障家庭的经济来源,项某征求了其近亲属的卖房意见,决定出卖项某与金某共有的坐落于XX市XXX镇XXX的壹处别墅房产。
金某的父母均已经去世,共生育三个子女,其二个子女到公证处现场确认,发表了声明,大女儿在XX省做生意,发表了同意母亲出卖上述房产的声明,并办理了声明公证。
项某作为金某的监护人,项某保证上述出售的房产所得款项用于金某治疗、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保证绝不损害金某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金某自身合法权益,需要申请保证公证。
项某的上述公证申请后,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于2021年XX月XX日来到XXX市XXX镇XXX村村民服务中心向该村知情人了解金某的相关情况,据该村知情人称,金某脑出血后头脑糊涂,现在在医院治疗,金某的父母都早于金某死亡,金某的老婆是项某,共生育三个子女。
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在该村实地查看了金某家庭以后居住的房屋,发现该房屋刚刚装修过。
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随后来到金某名下的工厂,向有关人员了解该工厂相关情况。
此后,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来到XXX市XXX镇XX小区X号,实地查看了项某准备出卖的上述别墅。
根据项某提供的上述工厂和金某个人的银行贷款合同,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于2021年XX月XX日,向相关贷款银行进行核实,确认当事人提供贷款债务情况。
通过该保证公证办理,有效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和家庭后续生活。
案 例 简 介
公 证 书
(XX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项某,女,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证
兹证明项某于二〇二一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为被监护人利益保证书》上签名、捺指印,并表示知悉保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保证不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项某的保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一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