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溧阳市公证处接到了求助电话,电话那头当事人咨询保全证据公证的相关事宜,公证员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得知湖北一企业因涉嫌专利侵权已被诉至法院,现因举证需要,湖北企业准备在天津、湖北二地公证机构办理购买取样保全证据公证,经查询国内的检测机构,只有溧阳某检测机构有检测资格与能力,故准备将其取样的产品送至溧阳一家检测机构检测,送检过程需溧阳市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为了保证此次公证能够取得成功,溧阳市公证处承办公证员与湖北公证机构、天津公证机构进行了预先联系,此外公证员与湖北企业进行了反复沟通,最终确定了保全证据公证方案,由湖北企业向所在地公证机构及天津公证机构先办理购买取样产品的保全证据公证,取样结束后将产品邮寄至溧阳市公证处,再由溧阳公证处接收产品,并派二名公证人员随同湖北企业的代理人一起送至溧阳当地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从而形成了较完整的证据链。
整个保全证据过程严格按《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工作要求进行,并通过拍照等方式对现场情况进行证据固定,为湖北企业日后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溧阳市公证处始终坚持以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保全证据公证方式方法,通过多方联动,切实满足企业多元化的公证需要,为企业维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