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案例丨唐某承租房屋现状保全证据公证案

时间:2022-09-06 10:50:38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唐某系芜湖市某宾馆的经营者,他于二〇一七年三月租赁了位于芜湖市鸠江区XXXX地块的商业三层商铺用于经营宾馆,地处景区附近,生意尚可。

今年上半年开始,唐某发现宾馆外部墙壁因漏水出现墙皮脱落的情况,后内部也发现了漏水,先是走廊吊顶,漏水导致吊顶和地毯严重受损,没有办法唐某自己用工具把吊顶漏的水转接到卫生间。

进入梅雨季节后,连续的降雨更是使宾馆房间内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漏水,轻微的墙纸脱落,严重的则大面积墙皮掉落,落在地面及房间的家具、家电上。

在此期间,唐某一直联系出租方,经过相关机构鉴定,确定了该漏水情况为建筑质量问题造成。

维权数月,宾馆根本没有办法正常营业,屡屡遭客人投诉,严重影响了宾馆生意,最后唐某决定自己将宾馆重新装修,对方也同意。

故唐某现向我处申请办理保全现状公证,为固定证据,避免今后双方产生纠纷。

我处公证人员于二〇二〇年九月X日来到该宾馆,对房屋现状进行查看,并通过拍照、摄像的方式对房屋现状进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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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证字第XX

申请人:唐某,男,XXXX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

公证事项:保全现状

申请人唐某于二○二○年九月X日来到我处,称其系芜湖市鸠江区XX宾馆的经营者,租赁了位于芜湖市鸠江区XXXX地块的商业三层商铺用于经营宾馆,因建筑漏水造成损坏,申请人欲重新装修,为固定证据,避免将来产生纠纷,特向本处申请对其经营的宾馆现状进行证据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某甲,随申请人唐某于二○二○年九月X日上午X时许,来到位于芜湖市鸠江区XX路与XX路交叉口处的芜湖XX宾馆,对三楼8318房间、8313房间、8312房间、8309房间、8308房间、8307房间、8305房间、8301房间、走廊、大厅以及外墙的现状进行了查看,在此过程中,本公证员使用本人手机进行了拍照,取得了照片八十九张,公证员助理某甲使用其本人手机进行了摄像。

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某甲在现场进行了保全证据,并对保全过程制作了《工作记录》一份。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打印件系现场拍摄所得,内容与现场情况一致;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光盘中所存储的视频系现场拍摄所得,内容与现场情况一致。

附:1. 纸质照片打印件四十五张

    2. 不可改写的光盘二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年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