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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热播法律题材电视剧《底线》中的一个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案件让剧中人物方远感到焦头烂额和心力交瘁,剧中的小男孩在庭审的时候因为受到妈妈的利诱,欺骗方法官让其做出了错误的判决,导致该案件再审的时候被改判,引发了许多观众的热议。
如今,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和个人价值观的差异化,离婚也较为普遍。离婚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争夺远胜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就变成了双方争夺的焦点,就像剧中孩子的爸爸、奶奶和妈妈,在法院庭审中恶语相向、人身攻击甚至大打出手。
公证实务中,经常遇到离婚双方采取公证的方式,相对温和地解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对孩子的影响最少,对感情的伤害最轻。
问:许多离婚夫妻已经明确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其中一方,现在出于子女教育、医疗等原因的考虑,能否将抚养权变更到另一方名下?
公证处解答:离婚双方可以在公证机构办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变更的协议公证,父母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该协议可以根据双方意愿约定子女的抚养权,达到医疗、教育的目的。
问:子女的个人意愿发生改变,想改变跟谁生活,离婚双方能否根据子女意愿不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解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公证处解答:因为父母双方前期冲突和矛盾比较激烈,对于子女的抚养权甚至抚养费等内容均可能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斤斤计较,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孩子的意愿并结合双方的具体经济和时间情况,为当事人设计一个抚养权协议变更的方案,内容具体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约定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具体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等。
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可以同时兼顾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法律效力和冲突解决的温和性,同时,后续未成年子女的情势有所变更,父母双方可以依旧选择公证的方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