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网络直播作为新兴互联网行业,主要通过提升访问流量来增加市场份额,进而获取利润,而主播正是引流的核心资源。近年来,网络主播频繁违约跳槽,致使主播和经纪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屡见不鲜,由此产生的高额违约金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
某公司是一家网红经纪公司,主要经营网络直播业务。公司旗下拥有数千名签约主播,公司负责对签约主播进行培训、包装、宣传、引流、提供资源等,并与主播签订独家经纪合同,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主播不得从事公司安排之外的其他直播活动。但该公司发现,有的主播违反合同约定,跳槽至其他直播平台或私开小号进行直播活动,也有主播存在挂机、划水现象,导致直播质量低下,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直播任务。
“由于直播行业工作的时间和地点都很自由,签约主播居家直播,甚至深夜直播都是允许的,但有些签约主播挂机、深夜划水、开小号等情况时有发生,固定其违约行为的证据不能实时进行,难以维权,对公司的管理和声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武汉某公司的代理人说。
武汉某公司的代理人与我处公证员沟通时表示,如果发现一个主播违约,就到公证处申办一次保全证据公证,到网络平台上去固定证据,公司耗费的人力成本太高,也不现实。该公司代理人咨询公证员,对其公司的这种情况公证处有无更好、更灵活的固定证据方法,达到保全证据的目的。
根据申请人的诉求,我处公证员介绍,其可以使用我处的“公证云电子数据保管系统”进行取证、存证操作,能够满足申请人“随时取证,随时上传”的需求。
在我处公证人员余家勇的指导下,武汉某公司的代理人在我处公证云平台完成了用户注册,后续,申请人实时通过平台的“网页取证”、“手机拍照”、“手机录像”功能将主播的违约行为予以存证。我处在对“XXXX”账号及该账号下属子账号“XXXX”的注册信息与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后,受理了该公司的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公证员张天东与公证人员余家勇登录本处“公证云”系统管理后台,调取了代理人申请出具公证书的证据文件及相关数据文件,及时为当事人出具了电子数据保管保全证据公证书。
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在我处的“公证云电子数据保管系统”存证了大量主播违约的照片、录像、网页截屏等证据文件,并已申请出具了十多份公证书。经申请人反馈,在与多名主播的诉讼中,我处电子存证系统保全的相关证据文件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所出具的公证书均被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