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案例丨疫情状况下的保全证据公证

时间:2022-12-07 11:07:15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XXXX市于2022XX月因境外进口物资发现新冠病毒并发生疫情传播。致使市域多处涉疫场所被封控,市内居民出现阳性、无症状感染者和密接者被隔离。

因疫情发生突然,疫情防疫部门快速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封控了疫点和疫区,人员也进行了集中隔离管理,但后续的终末消杀、核酸检测、环境测评、效果评价及成千上万吨涉疫物品的搬运等事宜,因涉及企业厂房、公司住所、自然人居所被封控,人员被隔离而出现了现场空无一人的现象。同时诸如“我家没人,丢了东西怎么办”、“消杀工作损坏我家物品怎么办”“我们按程序工作被误会怎么办”等更多问题出现于疾控防疫管理部门和被管理人员之间。只有找到一位具有公信力,又能被双方接受,工作前预防纠纷,出现问题时又有证据效力的中立第三方进行监督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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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公证处了解到,此项公证任务需按防疫要求进行二级防护,非必要不建议多人进入涉疫场所,所有裸露在涉疫环境内的物品设备不经消杀不允许带出等特殊环境,特殊要求后。经研判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确定此项工作是公证业务中的《保全证据公证》,更准确(安全)的定性为对行为过程和事实的保全。

二、确定申请人。根据《公证法》《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修订)》的规定,防疫管理部门,涉疫场所的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均可以申请办理。但在疫情期间办理此类保全证据公证更应考虑《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修订)》第六条第五款“申请人申请对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公证机构不宜受理,但经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机关申请或者同意的除外”的规定。

三、与申请人确定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此项公证既已确定是对行为过程和事实的保全,就不侧重对物的清点、外观、质量、封存、鉴定等细节工作,重点在确定消杀、检测、搬运人员的行为、行动等过程和事实在摄像、照相设备监控范围之内,在公证员的监督范围之内。

因此,在这种非必要不进入涉疫场所,公证人员监督不能脱离现场的特殊的情况下,我们采取了:

一是由申请人委托专业的电脑公司建立局域网络连接,H.265视频编码,压缩比高,画质好、速度更加流畅,直接使用有线连接设备与路由器安全系数大,信息不会对外泄露,支持音频对讲,支持NVR添加等功能的有利于监控、存储、刻录一体的保全设备。将监督延伸到涉疫场所内部,公证人员不进入涉疫区,而数据终端在公证员的监督范围之内的形式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二是现场工作记录因无法把笔、纸等工具裸露在涉疫场所的情况下。我处结合保全侵权物证的程序,采取公证员口述录音后,离开涉疫场所后整理补录现场记录、申请人和现场人签字的方式;

三是结合证人证言、网络取证等保全的方式,对公证员在终端设备前监督、下载、刻录光盘等保全过程进行录像。此录像不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只作为材料存档。

XX市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首先结合申请人提供的《XX应急处置方案》,由防疫管理部门或保全证据现场管理人(涉疫场所)的同意且确认公证人员允许进入的工作区域;其次,清洁、检测摄像设备终端及通讯完好,且用专有密码登录专门软件试录成功;第三、登记进入保全现场人员并在其二级隔离服明显位置写上其名字,与进入现场的申请人或受托人配合摆设摄像头的位置或确定可以移动的位置;第四、现场截图、下载、保存、刻录保全数据,补充填写现场记录并完成签字确认程序;第五、因保全公证时间很长,需中途停止工作,应由申请人或受托人对现场采取封闭管理,待从新开始工作时,检查、开启封条或其它封闭设备,重复上述1-4部分工作。现场工作结束后,七日内为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保全证据公证在维权和诉讼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证据效力,但更多体现的是预防纠纷,防止诉讼的重要作用。上述保全证据的方式,结合了侵权物证保全、网络取证保全、证人证言保全等多种形式和程序,不仅延伸了公证员的监督,避免了被感染的风险,同时也利用各种保全方式的特点、优点解决了疫情防控这种特殊环境、特殊程序衍生的貌似普通却又隐含着侵权、举证、防疫、感染等风险及焦虑、疑惑等人文关怀的诉求。

公证处承办的此类的公证事宜,不仅体现了为群众办实事的非诉特质,同时也展示了公证冲锋在风险一线的风采和睿智。

公证的介入不仅解决了防疫部门的难题,同时也是对被隔离人员的一种安慰和承诺,只要有党和政府的关怀,不论你在哪里,不论你有多少顾虑,公正的公证机构都会保全你的财产安全。

     

 XX字第XX

申请人: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XX,公民身份号码:XX,住址:XX

委托代理人:XXXX,公民身份号码:XX,住址: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或委托代理人XX)称,XXXXXX日因疫情防控要求,XX公司院内露天囤放的进口物资(具体名称XX及数量XX)被限制移动、搬运及加工。现因全市疫情已经被控制,全市区域调整为低风险,为防止物资损失,特别是农作物因风雨增多、气候转暖等原因宜变质发霉,需将上述被限制的物资转运的专用库房内保管。虽然全市区域均调整为低风险,但为安全,在XX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固定搬运行为过程和事实,特向你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并向我处提交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公司章程、《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XX应急处置方案》《XX场所消杀服务确认单》《XX场所核酸检测报告》《局域网设立说明》等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受理了申请人XX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办理,本公证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对申请人XX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告知其权利义务及该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XX及申请人XX(或委托代理人XX)于XXXXXX日来到XX公司指定区域。首先对设备和局域网进行检测、试录;其次对搬运人员和其他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确认;第三在监督过程中进行截图、下载、保存在指定的文件夹内,并在当天工作结束后进行现场刻录光碟,完成《现场工作记录》的签字工作。上述过程完成后,我处公证人员共制作《现场工作记录》XX份共XX页,并由进入现场人员、XX部门工作人员签名确认;由公证人员现场刻录光碟一式XX份共XX片。现场截屏制作的照片一式XX张。XX公司物资搬运的行为过程和事实的录制过程通过网络摄像机在公证员的监控下完成。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现场截屏制作的照片一式XX张与保存在公证处的截图内容相符;《现场工作记录》XX份共XX页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公证人员现场刻录光碟一式XX份共XX片与保存在公证处的终端录像内容相符。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证处

公证员

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