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保管箱内有遗产 公证清点来知晓

时间:2023-04-19 09:18:11  来源:广州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市民杨女士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丈夫经营着一家民营企业。一天,杨女士的丈夫突然晕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急救,后因重病不治身亡。丈夫在遗言中表示,其遗产分别由杨女士和女儿共同继承,但遗产凭证保存在银行的保管箱内。近日,杨女士和女儿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丈夫的遗产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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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有办法

在公证处,当值班公证员请杨女士出示有关房产、存款、车辆等凭证时,杨女士告诉公证员:“由于丈夫生前没有对保管箱内的遗产情况有所交代,无法提供遗产数额和凭证。”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建议杨女士先行申办保管箱内的遗产清点公证。

公证员在审查了杨女士丈夫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后,与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起到银行办理了此项保全证据公证,经清点,保管箱内确实有房产证、存单等财产凭证,公证人员制作了一份财产清单附于公证书中。根据杨女士和女儿申请,公证员又依据财产清单为当事人办理了房产、存款、车辆的继承公证,杨女士凭继承公证顺利取回了她丈夫遗留在保管箱内的物品,并办理了房产、车辆过户和银行取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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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提示

通过办理开启银行保管箱并进行物品清点的保全证据公证,一方面为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做好准备,以便于其日后取回保管箱内物品并进行遗产继承分配,另一方面也帮助银行尽快腾空保管箱,使其重新投入出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