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案例丨某公司因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办理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案

时间:2023-04-19 09:27:43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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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XX县人民政府扶持设立的首家电商平台公司。其在经营期间注册了A微信公众号,其公众号内发布的许多资讯深受人们的关注,拥有大量的粉丝。现在由于该企业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意将A微信公众号内的全部内容迁移至另一个关联公司注册的B微信公众号内,并设置新的服务功能。然而根据腾讯公司的要求,公众号迁移前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公证,才能完成迁移的手续。


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员登录了企业原始公众号和目标公众号,核实了两个微信公众号的主体名称、原始ID等内容,并与其申请函的内容进行对比确认。经核实所有信息无误后,双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当场在《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签名并加盖公司印鉴。公证人员做了相关告知书、谈话笔录后为其出具了公证书。在取得公证书后他们顺利及时地办妥了微信公众号迁移手续。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公众号成为商家一种线上线下微信互动营销方式,商家通过公众号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特定群体的文字、视频等全方位沟通、互动,也日益受到商家的重视。但是,如果原有公众号的主体发生变更,那么其公众号下的粉丝、文章等内容迁移的真实性、合法性就难以保障。


而公证服务作为网络产权保护利器为网络公司所认可和广泛使用,所以为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选择公证是最有效的方式。


案 例 简 介


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一:甲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张某,男,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XXXX。

申请人二:乙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贾某,男,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XXXX。

公证事项:签名、印鉴

兹证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乙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贾某于XXXX年X月X日来到本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签名并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