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玄武法院三起案例入选南京法院司法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时间:2023-06-29 14:34:39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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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6月26日,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南京法院“司法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玄武法院3起案例入选。

审判执行系列案例

依法否定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使民营企业免遭巨额索赔

杨某与江苏某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

基本案情

南京市玄武区实施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惠民工程,江苏某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承建进香河某幢楼房加装电梯的土建工程,工程造价21万余元。2019 年7 月,案涉电梯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该楼居民杨某提起诉讼,以前述土建施工造成其北阳台与房屋之间墙体开裂为由,请求判令建设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为确定土建施工与墙体开裂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经杨某申请,一审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通过摇号确定首选、备选机构各1家。首选机构经现场勘验后,认为无法作出明确鉴定意见。备选机构江苏省某建设工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鉴定公司)经一次现场勘验,出具“案涉墙体的开裂(脱开)现象与后增电梯基坑施工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一审法院经实质审查后,未采信该鉴定意见,并裁定责令鉴定公司退还鉴定费1.59万元。后因杨某未能举证开裂产生时间及与建设公司施工之间的因果关系,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中,鉴定公司经一次现场勘查即作出的鉴定意见,违背常识性判断,可能误导本案裁判,甚至引发批量同类诉讼,造成建设公司遭遇巨额索赔乃至难以存继。一审法院经过审查,依法排除了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并责令鉴定公司退还鉴定费,维护了施工企业的正当利益,体现了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担当精神。

涉企保全系列案例

创新责任承诺制度

引导当事人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邢某某与江苏某家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

邢某某从江苏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具公司)离职后,起诉要求家具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及业绩提成合计163万元,并申请保全家具公司等额财产。法院对邢某某的诉讼主张和证据进行初步审查,发现邢某某的诉讼请求中有130余万元是业绩提成,经对邢某某可能结算的提成金额进行预估,并考虑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成本较低等因素,判断邢某某的诉讼请求有虚高的可能,遂进行法律释明和保全错误责任风险提示。邢某某自愿出具承担保全错误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并将保全申请金额调减至100万元。后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以家具公司向邢某某支付各项费用合计80万元了结本案争议。调解金额与实际保全金额较为接近。

典型意义

基于虚高的诉讼请求提出的保全申请,虽然未必都属于“恶意保全”“套路保全”“诉讼碰瓷”,但客观上可能导致“超标的保全”,扩大财产保全措施对被保全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制各种形式的“恶意保全”及“超标的保全”,是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司法实务中面临的堵点、痛点问题。

本案中,玄武法院在对申请保全人诉讼主张进行初步实体审查的基础上,进行释明和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引导申请保全人自愿出具责任承诺书,推动当事人对财产保全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实现较好的效果。这一做法,是有效规制“恶意保全”“超标的保全”的有益探索和创新举措,值得进一步研究完善和总结推广。

涉企保全系列案例

建立“易审执”机制

实现对被冻结资金的便捷执行

江苏某消防有限公司与南京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

基本案情

江苏某消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消防公司)与南京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根据消防公司申请,足额冻结了建设公司银行存款108万余元。案件审理中,法院发现双方当事人对欠款事实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付款方式存在分歧。建设公司表示其公司内部对不同项目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便调用其他资金,坚持要求用已冻结资金支付本案欠款,但消防公司担心出现脱保风险,不同意先行解除冻结再付款的方案,双方调解因此陷入僵局。针对这一情况,法院启动“易审执”程序,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由消防公司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执行申请材料,由案件承办业务庭与执行局对接,快速简易完成执行立案、审查、扣划、结案等手续,并视情减免了执行费用。

典型意义

债务人要求直接使用已被冻结的资金履行债务,是商事案件调解、和解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比较合理的诉求。但冻结措施影响款项支付,先行解冻客观上存在脱保风险,如通过正常的执行程序进行扣划,又会拖长解纷周期并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务中,很多案件的调解、和解因此受阻,这一现象已成为影响商事纠纷解决的一个堵点。

玄武法院准确把握“一体化”司法理念,创造性建立“易审执”机制,通过审判、执行部门的协同配合,畅通程序衔接,打通流程堵点,有效解决了这一“老大难”问题,是一项提升解纷效率、降低解纷成本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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