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2021年8月7日,薛先生在XX省XX县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一个月后薛先生便因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留下了孤苦的妻女与年迈的父母。现该房产需办理不动产权证,当地的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薛先生的继承人办理继承权公证。
薛先生的配偶刘某到当地的公证机构询问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材料,被公证机构告知薛先生所有的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场申请,刘某表示薛先生的父母远在千里之外,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公证机构说明如果薛先生的父母自愿放弃该继承权,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刘某在了解了薛先生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后,来到当地公证处,告知薛先生的父母已近杖朝之年,加之前段时间薛先生的父亲因不小心摔骨折了,无法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公证员在了解薛父薛母的精神状态与行为能力后,同公证员助理前往薛先生父母家中,为薛父薛母分别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因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是继承人对本人继承权益的放弃,一旦作出便无法再主张该遗产任何形式的权利,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自愿作出才可以,因此,公证员在办理的过程中,单独对老人进行了询问。返回到公证处之后,公证员于次日出具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书。
案 例 简 介 公 证 书 (20XX)XXX证X字第XX号 申请人:薛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放弃继承权声明 兹证明薛某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市XX县XXXX,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上签名、捺指印,并表示知悉放弃继承权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薛某的声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