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买房不幸遭遇开发商失联
房产证办理无着落
怎么办?
一起来看公证如何
将买房“糟心事”化解为“舒心事”
案例回顾
十几年前,张先生夫妇买了一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新房,交了首付款,正要迎接收房喜悦之时,等来的却是开发商失联,房产证办理无着落。经法院判决,张先生夫妇需将剩余房款支付给开发商,才能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拿到房产证。可联系不到开发商的人,怎么才能把剩余房款有效支付给开发商呢?这让张先生夫妇犯了愁。在律师的推荐下,张先生夫妇来到广州公证处,希望用公证来解决难题。
公证有办法
图源:搜狐网
公证员王思琪受理了张先生夫妇的公证申请,在审核张先生夫妇提供的相关材料并详细了解情况后,一边耐心释法解惑,一边着手展开调查核实工作。但通过电话咨询、发函及现场走访等方式联系开发商均无果。于是,公证员给张先生夫妇制定了“保全证据+提存”的公证方案:
(一)办理邮寄行为保全证据公证
按照法院判决书的要求,张先生夫妇需拿到开发商的账号信息,将剩余房款打入开发商账号内,完成剩余房款交付,才能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拿到房产证。通过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将催告开发商提供账号的信函内容、寄送过程及寄送时间的证据固定保全下来,能确保张先生夫妇完成催告义务,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办理拟支付房款的提存公证
因开发商未如期提供账号,也无法取得联系,张先生夫妇难以履行支付剩余房款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员为当事人办理了拟支付房款的提存公证,将要支付的房款提存到公证处的专用账户,便于当事人完成法院判决的履约义务。由于联系不到开发商,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员随后通过登报的方式,告知债权人凭相关资料到公证处领取提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