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什么是曾用名公证?如何办理?

时间:2024-01-30 11:04:15  来源: 南京市紫金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从小到大,有的人可能使用过不止一个名字,那么之前使用的的名字就被叫做“曾用名”。在国内办理买房、贷款等事宜时,在国外出国留学时,有过曾用名的人们往往需要办理曾用名公证。

微信图片_20211112091505

那么,什么是曾用名公证呢?又需要如何办理呢?

曾用名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现姓名之外、在户籍登记的其他姓名予以证明的活动。当事人仅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及能够体现出其曾用名的登记信息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底档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等,然后向公证处进行申请办理即可。待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公证处会对收到的材料会进行核查,顺利通过核查的即可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