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 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时间:2024-02-04 11:21:55  来源: 南京市紫金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雨花法院与南京紫金公证处开启合作模式,建立“公证+调解”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公证处作为特邀调解组织进驻雨花法院,对法院委派的继承等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近日,我处又参与一起案件的调解。

原来,原被告系亲兄弟,他们的父母数年前在我处订立了公证遗嘱指定被告为受益人,一方在另一方去世后,到公证处修改遗嘱,将遗嘱受益人变更为原告。双方去世后,亲兄弟因遗产产生纠纷。

调解员邀请原、被告共同到公证处,劝解当事人尊重逝者本意,经过反复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愿意和平解决遗产分割事宜,最后原告撤诉,当事人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

多元纠纷化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体现,通过诉讼与非诉讼有效衔接,实现优势互补。我处将继续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推进法院与公证机构工作的对接,积极探索非诉调解工作,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扩大公证化解纠纷的司法辅助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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