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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老来伴
为了守护财产守护爱
办理这项公证让生活更加轻松自在
“TA”就是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案情简介
张某和邢某于2023年再婚,之前各自有过一段婚姻,并且分别有一个成年子女。邢某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名下拥有房产、股票、公司股权等财产,张某是一位退休高级老师,多年的工作也累积了两套房产和一些存款。张某和邢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处房屋居住,相互照顾,双方的儿女均在其他城市工作,没有一起共同生活。
由于双方经济基础相差较大,为了防止双方子女日后产生矛盾,张某和邢某经过长时间的协商沟通,选择把双方婚前婚后各自的房产、股权等约定清楚,并办理公证,让双方的再婚生活更加轻松自在。
张某和邢某来到了公证机构,说明来意后,公证员为他们办理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通过公证,双方明确了财产归各自所有,免除了子女们的后顾之忧。
什么是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男女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来约定各自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归属、管理、使用和收益及处分。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利于明确夫妻双方财产归属,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稳定夫妻关系和家庭财产关系,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和财产纠纷的发生,有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如何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夫妻双方申请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应当共同向公证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
· 结婚证或者其他有效的婚姻证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不需要此项证明材料)。
· 夫妻财产协议书(可自行提供或由公证处代拟)。
· 涉及财产的权属证明或凭证。如房产证、银行余额查询结果、股东证、股票账户、股权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等。
· 公证员根据个案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拥有的婚前财产数量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丰富,价值也越来越高,夫妻以协议方式对夫妻间的财产进行划分的情况会越来越多。
目前而言,法定夫妻财产归属的认定相对比较单一,夫妻财产约定会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夫妻间可以根据不同的家庭情况拟定不同的协议条款,形成对法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有效补充。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更是以公证的形式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并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给当事人吃下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