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租客欠租金“玩失踪” 公证赋强破僵局

时间:2024-03-13 10:40:16  来源:金华公证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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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冤大头”房东该怎么办?   

租户次次拖延时间又不肯面谈?

欠付租金又不肯腾空?

自行腾空出租场所内承租方的物品? 

看“公证”如何带您破解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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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近日,东阳市公证处接待了一对夫妻。提起租客,他们愁容满面。

原来,张先生夫妇将自己名下的厂房出租给了赵先生。赵先生因经营生意不善屡次拖延交付租金,截至目前,已经欠付两年租金,金额近30万元。张先生夫妇想自行清空,但又害怕赵先生无中生有,称贵重物品丢失要求索赔。

 既要不到租金

又收不回出租场所

张先生夫妇陷入了两难僵局

了解情况后,公证员认真审核了《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并结合实际情况:赵先生拖欠租金时长早已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在张先生夫妇多次以电话等约定方式履行相关催告义务的情况下,仍未支付租金或腾空。公证人员当即决定受理保全证据公证申请。根据厂房面积大、房内物体多且乱的情况,公证员反复斟酌和考量后决定采取“摄全貌、拍重点”的基本工作方针对厂房内现状进行拍摄,并通过公证书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没多久,张先生夫妇就拿到了公证书并向赵先生提起了诉讼。

公证员建议:

遇到类似情况可以通过“《租赁合同》+赋强公证”的方式,将“事后救济”转换为“事前预防”。若承租方不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即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凭借《执行证书》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