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普法】继承人不配合办理继承公证怎么办

时间:2024-05-06 11:33:46  来源:晋城市晋城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继承的案例越来越多,大家也慢慢懂得《民法典》,当事人可以就继承被继承人某项遗产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也可以就继承被继承人数项遗产一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如果二个以上当事人继承同一遗产的,应当共同向一个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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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不配合继承公证怎么办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对遗产表态,如果有任一人不到场就不能办理继承公证。

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够达成一致继承方案,那么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由公证机构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继承公证书,使用部门依据公证书完成财产流转、变更登记手续。

如果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走诉讼程序,由法院就相关事实出具判决书,继承人使用判决书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
继承人申办继承权公证,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应以医院证明、公安机关死亡证明或者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为准,以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墓穴证明、火化证明为辅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