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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而《民法典》的颁布,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之规定。在此背景下,“公证遗嘱”如何破局?
为此,翼法学院特别邀请到了深圳公证处不动产事务中心总监雷达老师,给大家讲解《民法典遗产制度下遗嘱公证综合法律服务创新设想》。
课程大纲
一、民法典中遗嘱形式
二、公证遗嘱丧失的是什么优先效力?
三、立遗嘱的技巧
四、遗产分割协议适用情形
五、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
六、遗产管理中“公证+律师”服务的主要内容
七、民事信托制度的思考
八、公证综合法律服务
导师介绍
雷达
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现任深圳市深圳公证处不动产事务中心总监 国投综合部副部长 国家二级公证员 深圳市公证协会理事 深圳市公证协会业务理论和创新委员会委员
课程详情
课程价格:原价49元/课,VIP会员免费
课程形式:录播视频(共计2个课时)
课程时效:一年(365天)
购买须知
关于退款:本课程为虚拟商品,不支持退款,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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