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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本次课程目的在于加强公证人员对《民法典》创新内容的理解,提升公证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公证服务能力,从而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课程大纲
一、公证价值的基础
二、公证价值的体现
三、公证员的职责体系
四、合同目的与公证目的的分析
五、合同效力的组成
六、合同审查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七、非讼思维在合同公证中运用的案例
导师介绍
吴剑飞
金华市公证员协会理事 第四届浙江省公证协会不动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第五届浙江省公证协会知识产权保护与证据保全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第五届浙江省公证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 2001年7月南昌大学毕业,2004年10月至2006年3月义乌市公证处工作,担任公证员助理;2006年3月至2011年6月在义乌市公证处工作,担任公证员;2011年6月至今在义乌市公证处工作,担任副主任、公证员。
课程详情
课程价格:原价59元/课,VIP会员免费
课程形式:录播视频(共计4个课时)
课程时效:一年(365天)
购买须知
关于退款:本课程为虚拟商品,不支持退款,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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