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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新疆贸促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线平台对接,构建诉讼与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
此项机制的建立是双方积极落实“十五五”规划部署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贸促会“总对总”(最高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依托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线调解平台)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重要举措。根据《通知》,双方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覆盖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等各类商事纠纷,明确案件移送、调解办理、司法确认等全流程规范。法院委托调解案件,贸促会需3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意见,调解期限为30日,经同意可延长30日。调解成功的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强化法律效力,切实提升商事纠纷化解质效。
《通知》下发当日,新疆贸促会举行了中国贸促会中亚调解中心调解员聘任仪式,为88名资深专家调解员颁发聘书,标志着该中心专业化、国际化调解员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新聘任的88名调解员每届任期5年,均具备深厚法律专业素养,熟悉中亚各国法律政策与营商环境,能精准高效为中外企业提供争议解决服务。中国贸促会中亚调解中心于2024年8月在新疆正式揭牌成立,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为中外商事主体提供友好、快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下一步,新疆贸促会将充分发挥中亚调解中心作用,运用好诉调对接机制,依托聘任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打造从争端预防到解决的多层次、一站式、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助力新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新疆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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