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涉诉地域覆盖74个国家和地区 南京持续深化涉外审判大协同格局

时间:2026-05-13 15:54:1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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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地域覆盖74个国家和地区

 

创新运用先行判决制度,保障涉“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创新“涉外+劳动争议”协同审判机制,增强外商投资法治信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自我纠错,实质化解涉外婚姻行政争议……5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南京法院以2023年4月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挂牌运行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涉外审判大协同格局,一体推进涉外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为持续提升我国涉外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贡献南京智慧。3年来,4件案例入选联合国相关领域数据库,17件案例入选全国性典型案例,7项涉外审判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

创新机制

发布会上,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庭长殷源源介绍,2023年至2025年,南京法院新收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554件,审结1671件。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新收各类涉外民商事案件506件,审结414件,总标的额超358亿元。

南京法院统筹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南京破产法庭、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以及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建邺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数据资源法庭专业力量,通过构建“4+4”专业法庭矩阵,持续深化涉外审判大协同格局。

“我们积极创新审判机制,对涉外刑事、民商事、行政、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案件一体协同办理,叠加各庭专业优势,实现涉外司法服务效能最大化。”殷源源告诉记者。

这种一体化协同的审判思路,不仅打破了传统审判的专业壁垒,更通过跨庭室的资源整合,为涉外案件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专业化的司法服务。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涉外资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时,组建跨专业七人合议庭,实现“涉外+劳动争议”协同与“专业审判+民意吸纳”双重效果,对外资企业合规内控与劳动用工争议实施一体化审理。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在提升涉外审判效率上,南京法院进一步优化跨境送达、委托代理等诉讼流程,推进电子送达、在线委托见证等诉讼服务机制,秦淮区人民法院在办理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时,通过外交途径创新开展跨境送达、取证及远程视频庭审工作。推出涉外技术类案件“穿透式一揽子”实质解纷法,在一起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案中促成当事人就全球171件半导体存储专利达成一揽子许可方案。

服务大局

南京地处“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交汇点,国际商事活动繁荣活跃,在服务全国及全省对外开放大局中肩负特殊使命、占据重要地位。

近年来,南京法院先后出台多项文件,为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发布护航“一带一路”建设审判工作报告及典型案例,出台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23条举措,落实服务保障打造万亿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15条举措。健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准确适用机制,探索形成跨境电商、国际物流等案件裁判规则,出台司法举措护航自贸试验区建设,促进服务外包、跨境电商、海外仓、中间品贸易等外贸新业态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南京法院加强与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构、南京市各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平台、中心对接,推进国际商事纠纷“诉调仲”一体化、分层式解决。持续更新《国际贸易活动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系统集成企业涉外纠纷应对“一体化工具包”,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南京法院深化“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建设,强化涉外法治建设领域的府院联动,形成应对跨境电商等新型涉外案件的全链条协同治理格局。与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构、南京市各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平台、中心等协同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集成体系,健全跨境争议解决合作网络,构建出海法律风险防护链。建立南京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统筹发挥专家智识支撑作用。

记者了解到,2023年至2025年,南京法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调撤比达35%。依托“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和南京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形成涉“一带一路”纠纷、涉《蒙特利尔公约》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促进涉外商事纠纷高效率、低成本解决。

影响攀升

此前,在中英两国未缔结司法协助双边协定的背景下,南京法院5份民商事生效判决被英国法院一揽子承认,涉案金额超2.45亿元人民币。

这一突破彰显了中国司法国际公信力与影响力的持续提升。三年来,南京法院深入实施涉外精品战略,审结了一批规则指引明确、社会效果良好、国际影响深远的涉外精品案件,涉诉地域覆盖74个国家和地区,既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多个主要经济体,也涵盖新加坡、阿联酋、巴西等50余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

记者获悉,南京法院持续发挥解纷优势,打造涉外纠纷解决优选地,越来越多的境外当事人选择在此解决纠纷。近三年来,175起涉外商事案件中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在南京法院解决纠纷。

南京法院还立足全球生态司法文明建设大局,精研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双碳”目标落地等新型法律议题,用心讲好生态治理中国故事。持续推进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相对独立完整、科学有效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相关举措与成效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为“江苏经验”介绍,3件案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

“2025年,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作为我国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参加环境法典编纂国际研讨会,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经验提出对法典编纂和立法的需求,分享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成果,讲述司法保护‘中国故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相媛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