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蒋惠岭:“五策并举”培养卓越涉外法治人才

时间:2026-09-22 16:50:28  来源:上观新闻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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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迫切需要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卓越涉外法治人才。

蒋惠岭:“五策并举”培养卓越涉外法治人才

一、涉外法治人才的六个标志

第一,掌握中国法律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通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熟练掌握国内实体法、程序法,能够立足本国法律立场分析处理纠纷。

第二,熟悉外国法律知识与法治运行方式。要了解域外成文法条,理解不同国家司法制度、诉讼模式及法律职业生态,把握法律规则在当地社会的实际运行状态。

第三,了解对象国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背景。处理跨境法律事务,需要具备跨文化理解力。

第四,精通国际法规则。能够准确运用国际规则开展斗争与合作,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利益。

第五,具备外贸外交相关综合知识。要掌握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外交政策基础知识,理解国家对外战略,实现法律专业与经贸外交知识的融会贯通。

第六,熟练应用过硬的外语能力。外语是处理法律文书、参与谈判、开展法律辩论的专业工具,要能读懂外文法律文献、起草涉外法律文书、开展专业法律沟通。

二、人才协同培养的五种策略

第一,用好用足普通高等法学教育的基础渠道。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是涉外法治人才产出的主阵地。学历教育可以系统完成基础知识的体系化传授,完成人才的基础能力打底。

第二,运用好在职继续教育见效快、实用性强的优势。面向在岗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开展短期集中研修,快速补齐从业人员涉外法律短板。

第三,选派专门人才到国外或者涉外部门进行在岗培养,让人才在真实跨境案件、国际项目当中经受锻炼。

第四,直接招收其他国家的人才进行短期培训。域外法律从业者来华参训,有利于促进中外法律制度交流,搭建跨境法律人脉网络,服务于跨境法律合作与斗争需要。

第五,与用人需求单位定向联合培养。坚持需求导向,高校与法院、仲裁机构、涉外律所等用人单位开展定向联合培养,打通“培养使用”链条,有效破解学用脱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