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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秦皇岛市第三公证处收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的强制执行现状证据保全公证。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6月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于2023年12月作出了拍卖执行裁定。
为固定被执行标的实际现状证据,避免在强制执行中出现纠纷,开发区人民法院为确保强制交付执行的效果,申请第三公证处参与该起案件执行的现状证据保全工作。办理公证当天,第三公证处特指派两名经验丰富的公证人员参加上述保全活动,对房屋内物品现状进行了详细充分的证据保全和固定。
通过第三公证处作为第三方独立机构的介入,在执行程序之前对被执行的房屋的现状进行证据固定,能够很好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充分发挥了公证预防纠纷、固定证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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