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04-26 13:53:24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我省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功能作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保障,现就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贯彻国家、省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聚焦江苏优势产业链、创新链,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障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科技战略,为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法治保障。到2023年,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之上,基本建成“平台+队伍+产品”全要素、“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体系,研究应用一批覆盖全时空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平台;培育一批覆盖全业务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品牌机构、专业人才,全省推出30个知识产权业务示范律师事务所,设区市市属公证处普遍建成综合性知识产权公证机构;开发一批覆盖知识产权全类型的法律服务产品,建立全省统一的知识产权业务统计分析指标体系,法律服务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度、维度、贡献度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法律服务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难点问题得到明显改观。

二、围绕产业链,加强知识产权预防性保护

(一)培育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宣传列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责任。组织、动员多方力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宣传资源供给,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资源库,把握“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机,以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为重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宣传活动,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指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全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50条重点产业链、30条优势产业链相关企业为重点,加快推行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广泛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组织编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应对指南、各类合同范本及维权操作指引,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法律指导。各法律服务行业要探索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联盟、知识产权在线咨询服务平台,实时掌握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需求,跟进提供精准指导。

(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划。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律师要积极参与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帮助创新主体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指导公司法务及相关部门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指导,帮助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策略、保密制度、保密措施和员工保密管理规范,提升商业秘密风险防控能力。提供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建议,明确研发项目投入经费及比例,加强知识产权投入产出经济分析,争取政府等创新基金支持。帮助建立产权激励机制,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保障发明人、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三、紧贴创新链,加强知识产权全过程保护

(四)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律师事务所要以工业软件、基础材料、高端芯片、科学实验仪器、医药、农作物种子研发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专利查新检索服务,帮助创新主体及时校正研发方向,修正研发路线,依法依规开展专利申请,避免无效专利申请和无效投入。公司律师、法律顾问要主动参与技术协同创新或者联合开发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初期的预保护工作,提醒相关单位在联合研发合同中合理约定知识产权权属及份额,预防纠纷发生。对开发出的新技术、新产品提出法律保护意见,防范新技术泄露。公证机构要为各类发明创造以及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创作开发提供全程公证服务,为委托开发、委托设计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公证服务,办理保密、竞业禁止等协议公证。探索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存证平台,保全技术研发、改进等重要节点性信息、关键阶段性成果,以及生产工艺、半成品、成品等证据材料。保全商标“在先使用”事实,协助权利人对抗抢注行为。面向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艺术等领域知识产权拓展公证服务。

(五)保障知识产权运用。有关法律服务机构要从自身职能出发,为知识产权权利评估、成果转化、产权交易、许可使用、质押融资等流转运用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要指导专利权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进行约定,合理分配许可收益;指导权利人加快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先进装备和产品进入政府采购范围,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争取优先采购政策。公证机构要为权利人以赠与、遗嘱等方式传承知识产权提供服务,保障知识产权依法继承、分配、使用。对知识产权运用与转移技术类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办理转让许可、合作、入股等交易合同公证,并利用提存、保全证据等手段监督履约。主动介入知识产权竞价拍卖等活动,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代办质押登记,帮助权利人利用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为权利人授权他人代办权利让渡、权利展期登记等办理委托公证,促进知识产权流转。

(六)服务知识产权管理。公司律师、法律顾问要围绕知识产权产品、技术产生后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策略与风控研究,帮助创新主体根据市场目标,进行全方位专利保护策划,设计专利保护范围。制定新产品专利侵权法律风险评估机制,从技术和法律上避让、消除障碍专利。建立核心业务、产品专利跟踪检索制度,避免同业竞争干扰正常经营。建立知识产权权属调查制度,对外国公司在先专利,委托加工方、零部件等产品供应方知识产权拥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帮助应对外国恶意制裁,预防侵权风险。公证机构要帮助“走出去”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境外保护,对已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或已经生产、使用的产品、技术,做好在先使用、公开在先证据资料的保全,为企业境外专利申请、转让、许可、涉外诉讼、国际仲裁提供证据支撑。破产管理人协会要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建立破产企业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在企业清算中客观公正评估知识产权,避免知识产权权益从破产财产中分离流失。

(七)助力知识产权执法。法律服务行业要深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从自身职能出发,为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专业支持。法律顾问要协助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行政处罚的程序、证据的关联性、法律适用等进行论证,出具法律意见。公证机构要对市场管理等部门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现场监督、保全证据公证,推动行政执法机关运用公证区块链进行执法数据存证,固定侵权产品、侵权行为,加固侵权查处过程。支持知识产权反垄断执法,打击滥用知识产权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合法利益、限制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阻碍科技进步的行为。

四、优化服务衔接,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有效解决

(八)及时收集知识产权侵权证据。律师代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要依法主动开展调查工作,及时收集分析证据,维护当事人权益。公证机构要按照知识产权证据标准,依法对市场(含电子商务)中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或商品,对经营者在KTV、影院等经营场所未经许可播放音乐、影视等作品的行为,对展会现场涉嫌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或商品,进行证据保全,帮助权利人固定侵权事实和证据。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减轻权利人取证成本和负担。司法鉴定机构要在登记业务范围内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涉及相关事项,提供文书、微量物证、电子数据等专业司法鉴定服务。

(九)快速处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非诉讼服务中心的集成优势,整合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公证等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职能和资源,构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指导法律服务行业强化非诉讼与诉讼对接,在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代理师调解工作室,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分流、指派、化解、司法确认、诉讼“一条龙”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案件高效办理。打造“线上+线下”纠纷解决机制,在自贸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电商平台、商业街区、专业市场、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设立仲裁分支机构或业务站点,探索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鼓励和引导互联网平台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解决机制。仲裁机构要积极拓展知识产权仲裁范围,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规则,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合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财产权益、知识产权侵权等纠纷的仲裁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支持保障

(十)构建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基础,以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为枢纽,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心和全业务受理机制,为权利人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相关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服务机构要依托江苏驻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合作,探索建立国外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动态跟踪机制、海外维权专家顾问机制、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吸引国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融入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江苏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国际竞争力。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时效性、精准度。

(十一)提升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队伍专业能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要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吸收有知识产权、信息化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进入法律服务行业,建立律师、公证、仲裁、调解、司法鉴定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库,强化专业人才储备。探索与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健全知识产权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专业人才的培养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的作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协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研讨,加强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防范和应对等问题的研究。分专业培育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品牌和示范机构,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组建知识产权专业团队,研究开拓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务,提升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十二)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指导协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科技创新相关配套立法,健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科技创新法治保障体系,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加强工作协调,参与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在培育品牌和示范服务机构、鼓励创新创优、搭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协作平台等方面,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给予政策、工作支持,调动服务积极性。建立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案例指导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典型案例评选,及时总结推广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经验做法,评选优秀、特色服务产品,扩大应用范围。利用“报、网、微、端”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激发和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主体运用法律服务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