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多发,纠纷日益增多,面对利益诉求的复杂化和社会阶层的多样化,司法实践中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司法需求。公证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预防、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是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之一。
为进一步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解决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通川公证处于今年4月与通川区人民法院、达川区人民法院合作开展调解工作,我处认真落实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公证参与司法调解工作具有自身的优势,公证调解能够很大程度上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三个月,经过我处参与通川区人民法院、达川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达成调解协议并对协议办理了赋强公证的案件达48件。有的案件涉及多年的纠纷,经过我处调解人员的努力,几天甚至几个小时就解决了矛盾纠纷。我处调解人员仔细查阅案件、深入分析研究、摸清客观情况和主观心态,找准矛盾纠纷的焦点,对症下药,深入细致地不厌其烦作好各方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促使诉讼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办理了协议赋强公证,收到很好的效果。
接下来,我处将与通川区人民法院、达川区人民法院加强合作,不断总结经验,继续做好司法调解工作,切实发挥公证机构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作用,努力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司法效率,推动达州市其他基层法院诉讼与公证协同合作、共同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