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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生效法律文书的实际履行,云南省公证行业依托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建立的云南省公证调解示范实践基地和赋强公证工作室,将公证的各项职能充分融合,探索新的解纷模式,深度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助力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
【案例一】
近期,云南省昆明市真元公证处在西山法院组织下,对涉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的已经取得生效判决的金融案件进行督促履行。真元公证处调解员对履行不够顺利的案件再次进行疏导和调解,部分案件经督促后能够顺利履行;部分案件经再次调解解决了履行难的“病因”,形成更利于履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达成和解,并愿意根据新的调解方案形成的《还款协议》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实现案结事了,切实节省司法资源,助力诉源治理。
【案例二】
就胡某(债务人)与某银行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债权人)信用卡纠纷一案,西山区人民法院联动云南省昆明市国正公证处,创新执前督促履行工作机制,引导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促成执行前和解,并由昆明市国正公证处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督促义务人根据还款方案自动履行。
随着金融借贷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日常消费中,大批金融借款类合同纠纷、保险纠纷、信用卡纠纷等类型化案件涌入法院。如何更好地通过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化解金融纠纷,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云南省公证行业协助西山区人民法院先行先试,“诉前调解”“诉前保全”“执行和解”“赋强公证”“多部门联动”等多措并举,从“诉源治理”向“执源治理”延伸,通过执前调解的方式督促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义务,积极推动执行工作从“末端执”转向“前端治”,充分发挥公证机构赋强效力优势,将赋强公证嵌入诉源治理及执源治理,通过“执行和解+赋强公证”这一模式,将传统后端解决纠纷转变为前端介入预防,共同探索出一条金融纠纷治理的新路径。
“执行和解+赋强公证”这一模式体现了“判决不是终点,案结事了才暖民心”的愿景,以“调解”“督促”“执行和解”助力执源治理,不仅最大程度地缩减了债权实现的时间及经济成本,也从源头上减少了法院执行案件数量,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
下一步,云南省公证行业将充分发挥公证参与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的作用,大力挖掘赋强公证快速实现债权、节省诉讼成本等职能优势,以“执行和解+赋强公证”模式推动“全链条式”诉源治理模式全面发展,助力提高司法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文章来源丨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