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张江公证处创新“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模式,助力金融纠纷高效化解

时间:2024-07-11 17:19:28  来源:上海市张江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证在金融纠纷预防机制建设的优势,上海市张江公证处推出“诉前调解+赋强公证”多元解纷公证服务,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陆家嘴金融城“金融纠纷治理法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成功参与办理了一起创新性金融纠纷案件。此举是张江公证处与浦东法院联合建立“诉讼与公证”对接机制的重要成果,对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案件缘起于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与一家“专精特新”企业之间的租金纠纷。融资租赁公司因租金被拖欠,原本打算起诉对方。被告企业主动表示担心诉讼可能影响其后续经营发展,不愿成为法院裁判文书中的被告,愿意分期还款;而原告公司则希望在不诉讼的情况下仍能获得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依托工作室调解、仲裁、公证、司法确认、诉讼全覆盖的一站式金融解纷平台,浦东法院法官迅速联系调解机构与公证机构,携手共治、共同解纷,推出“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这一创新模式。

首先,由调解组织对欠款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综合了解和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引导双方达成分六个月归还本息的调解协议;再由公证员现场对调解协议进行“赋强公证”。调解协议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如企业日后不按协议履行,公证机关将出具执行文书,债权人无需诉讼,凭借该文书就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此举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诉讼信息对被告企业信用的不利影响,有效降低了双方的涉诉成本。融资租赁公司的代表直言:“我们起诉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拿到具有执行效力的胜诉判决,现在手握“赋强公证”书,直接一步到位,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此次合作是张江公证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文件,积极开展司法辅助工作、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重要举措。

未来,张江公证处与浦东法院将持续优化金融纠纷“诉讼与公证”对接机制,在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证据保全、金融纠纷调解、文书送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张江公证处将继续积极参与金融纠纷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公证与司法深度融合,大力支持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引领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微信图片_2021011109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