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号),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价格。其中,《意见》加大对社会反映的“天价”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治理。明确对涉及居民房产继承、遗赠的公证事项,鼓励各地按房产面积计价,或同时提供按房产面积和标的金额比例两种方式计价并从低选择。按标的金额比例计价的第一档(即费率最高的一档)费率不得超过0.5%并阶梯递减。同时规定,单套居民房产办理上述公证事项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

-公证-化解欠薪风险,助企纾困减负!长汀创新推出“人社+公证”模式
-公证-执证协同聚力 规范案款管理——乌铁法院办结首批执行案款公证提存业务
-公证-践行公证“六融入” | 赋能社会基层治理,优化涉台公证服务
-公证-无声沟通暖人心!江宁公证处绿色通道助力残障群众高效办证
-公证-聚焦公证制度 赋能法治建设——本溪市司法局举办第五期“学习大讲堂”
-公证-尚信动态 | AI 重塑公证业务全流程专题培训(新知讲堂第68 期)
-公证-京司证学大讲堂丨北京市公证协会举办保全证据公证核心能力进阶——司法审查视角下的风险防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