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镇江公证处接受镇江市润州区房屋征收和拆迁安置中心的申请,对镇江市张家湾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机构的选定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此次工程涉及征收户数共有一百多家,为了确保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开透明,镇江公证处在前期积极和征收单位沟通,共同商讨并制定了详尽的公证办理计划。本次项目最终评估机构的选定由被征收人投票决定,针对征收范围较大的特点,采用了分区域投票形式进行选票收集,征收范围共划定为两个区域,分别设置固定票箱,所有被征收户均可自主选择一家评估机构填好选票后在规定期限内将选票投入指定票箱。
在实施正式投票前,镇江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票箱进行检查,确认其中无任何物品后,对票箱进行了上锁及封箱处理,钥匙由公证人员保管,票箱则由征收单位安置在投票区。开箱当日,2名公证人员携带摇号机、摄录机等设备前往征收指挥部。在开箱清点前,公证人员仔细检查了票箱的密封情况,在确认票箱未被打开、封条均粘贴完好后,由征收实施单位人员进行开箱。在征收主管单位人员、征收实施单位人员、街道属地代表及被征收人代表的见证下,公证人员依次对两个票箱内的选票进行清点唱票,确认各家评估机构所得选票,最终选定评估机构,公证员对整个清点过程和结果进行了拍照、摄像,征收主管单位人员、征收实施单位人员、街道属地代表及被征收人代表对评估机构选定方式及结果均完全认可。
公证处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围绕社会的多层次公证服务需求,在服务群众民事、经济等活动发挥作用的同时,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管理活动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镇江公证处的参与,为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之间架起了桥梁,保证了此次征收房屋评估机构选定相关投票的公开与透明,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利益,为“阳光征收”增添了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