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房东牛赶赶几年前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郭芸芸,在租赁期内双方因特殊原因发生矛盾,牛赶赶擅自闯入出租屋将门锁换掉,并销毁他人保存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下班回家后的郭芸芸发现自己进不了家门,无奈之下只好报了警。但是在民警到达现场后,牛赶赶仍不听劝告并拒绝打开房门。公安机关据此认定牛赶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对牛赶赶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牛赶赶认为进自家门怎么能算非法侵入?随后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
租客被锁门外
案件还要从一通报警电话说起,2018年年底的一天,派出所接到辖区一位女子报警称,自己租赁的房屋门锁被人换掉,进不去家门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现场后才发现,原来是房东擅自换了门锁,并在屋内将大门紧锁,不论民警如何劝说,房东就是拒绝开门。
然而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甲方牛赶赶自愿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租给乙方郭芸芸,作居住使用;租赁期限为六年。可是就在租赁期还有半年的时候,郭芸芸就进不去门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济南历下公安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牛赶赶非法侵入住宅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对于这一处罚决定牛赶赶不服,随后向济南市历下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复议决定维持济南历下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房东行为违法
牛赶赶依旧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于是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实体看,根据被告对原告牛赶赶及其他相关人员所作的询问笔录可以证实,原告牛赶赶伙同他人以更换门锁方式进入出租屋,并将房屋租赁人郭芸芸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擅自销毁,造成租客回家时无法打开房门。该房屋系报案人郭芸芸租赁居住,且尚在租赁有效期内。在民警到达现场后,原告牛赶赶仍不听从民警劝告并拒绝打开房门。被告据此认定牛赶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行为成立,并作出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实认定并无不当。
法院驳回上诉
本案中,原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其拒绝打开房门及擅自销毁他人家中保存持有的租赁合同的行为,以及拒绝听从出警民警劝告的行为,均不属于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情节。被告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原告牛赶赶非法侵入住宅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原告主张其系涉案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郭芸芸返还房屋。法院认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因租赁合同而取得的居住权及居住期间的财产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在租赁合同未依法解除或终止前,原告无权干扰承租人的居住权及侵害其财产权。至于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原告是否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原告均应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故法院对原告的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之相关规定,济南历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牛赶赶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牛赶赶提出上诉。日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