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咨询网: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自公证法实施以来,全国公证机构办证总量为18481.34万件,2021年前11个月办证量为741.91万件。据悉,此次执法检查是公证法2006年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执法检查。
报告显示,各地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通过依法办证,为减少纠纷、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检查情况看,公证法实施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公证行业发展乏力、公证员队伍建设亟须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困难、公证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等方面。
报告显示,公证业务量和公证员数量十几年来增幅不大。2006年,全国共有公证员11658人,全年办证量为980.7万件。目前全国公证员人数为14147人,2019年全年办理公证业务1374万件,2020年受疫情影响为1173万余件。公证机构、业务数量两极分化现象突出,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公证服务资源布局不均衡,公证员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业务能力较强的公证员大多在规模较大的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数量总体不足。目前,公证员队伍缺口问题严重,部分基层、偏远地区公证员数量难以满足业务需求。
在公证监督管理有待加强方面,检查发现,“两结合”管理体制效能发挥不够。公证法第4条、第5条规定了司法行政部门和公证协会的监督管理职能,但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职责权限划分不清,“两结合”管理体制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有的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行业重视不够,缺乏日常有效行政监管;公证行业自律作用发挥不够,对公证执业活动常态化的监管、考核和惩戒需要加强对当事人提交合法公证申请而公证机构拒绝公证的情形,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督促公证机构履行职能。
报告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出密切关系民生的公证公益法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研究论证将公证公益法律服务纳入各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给予经费保障和资金支持。推进公证服务进驻政务服务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稳步有序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进一步扩大 “最多跑一次” “一网通办”公证 事项范围,全面推行证明材料清单管理,落实一次性告知等利企便民服务举措,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健全从严监管制度规定。进一步发挥 “两结合”管理体制效能,建立健全公证质量责任制、错证追究制和公证质量检查保障机制,将保证公证质量贯穿公证管理和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公证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健全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从严惩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针对公证机构普遍反映的核实难、信息共享难问题,报告建议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梳理汇总形成信息需求清单,加快推进与民政、公安、人社、自然资源、 外交外事等部门数据共享工作,积极推进在人口基本信息、婚姻、收养、不动产登记、企业登记等方面办理公证所需数据的共享和在线查询核验工作,加大区块链、云计算、数字签名等信息技术运用,提升公证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