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支撑正义——“江母诉刘鑫案”中的公证作用

时间:2022-01-14 11:13:00  来源:深圳市先行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咨询网:公证支撑正义——“江母诉刘鑫案”中的公证作用

境外司法调查证据

近日,备受关注的“江母诉刘鑫(现改名刘某曦)生命权纠纷一案”中,法院最终判决刘鑫赔偿近70万元。本案中,经过公证的“归国”证据在诉讼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据原告江母的代理律师黄乐平称:江秋莲诉刘鑫的案件属于国内诉讼,原告与被告都是中国人,而案件的主要事实发生在日本,案件的主要证据资料也在日本,在日本提取相关证据材料需要有适当的法律主体,取出证据材料后,由有资格的机关进行翻译,翻译结束交由日本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经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进行认证,才可以作为中国国内民事诉讼的正式证据。公证在本案中有效地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用行动回应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根据国际惯例,当我们参与境外诉讼活动时,有关证据材料“出国”同样也需经过公证+认证的手续,才能在国外顺利使用。即申请人需先向国内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公证后,还需再交由外交部门、使领馆等领事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证据材料才可在国外使用。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助力当事人高效办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推出公证认证一站式服务,实现“公证多想一步,群众少跑一路”。当事人在办理涉外公证的同时,可以委托代办认证事项,避免公证、领事两头跑的麻烦,真正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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