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
日前,抚顺市公证处、抚顺市法信公证处分别与市检察院签署了《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就赔偿金提存有关工作达成合作机制,这一“公证+检察”的创新模式,为推动我市司法体制改革再添活力。
王某与张某是多年邻居,一天,因为王某带狗遛弯时,狗惊吓到张某,二人发生争执,进而上升到肢体冲突,群众报警后,二人被带到辖区派出所接受讯问。经法医鉴定,张某面部构成轻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给予刑事处罚。该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检察机关审查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想将:30000元赔偿保证金交到检察院,顺城检察院考虑到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按照抚顺市检察院与公证处的工作机制,抚顺市法信公证处按照提存公证有关规定,出具了提存公证书,并将赔偿保证金转至提存专用账户。通过办理提存公证,双方达成了谅解协议,受害人领取赔偿款,由于王某认罪悔罪,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一起轻微刑事案件得以快速化解。
近日,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向抚顺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经了解,当事人董某某因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被抚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县检察院调解董某某自愿提前赔付民事损害赔偿金6216.49并自愿申请将该民事损害赔偿金元提存于抚顺市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按照抚顺市检察院与抚顺市公证处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提存合作机制,市公证处为抚顺县检察院办理了提存公证并出具公证书,待法院下达对本案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由抚顺县检察院对提存款进行领受。经过公证,为该案的赔偿金提供了妥善保管和安全保障,确保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各方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落实,今年以来,抚顺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引导公证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新形式,在省内率先尝试为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保证金提存公证,开启了“公证提存+检察”的抚顺模式,截止目前,已先后办理了8件诉讼赔偿金提存公证,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了有温度的司法政策,为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在促进民事赔偿和解、修复社会关系等方面收到了“1+1>2”良好效果,对引导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良善的社会风气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