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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拍卖的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的氯化胆碱以一拍2,805,380.00元的最高价成交。买受人于当天将买受款全款缴纳至法院。但因当时正处疫情防控紧要关头,而扣押的货物又存放于淄博市,历下法院执行干警无法去现场对相关财产进行交接,并且该扣押的货物存在保质期,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等特殊情况。为了更好地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经过历下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宁爽与案件承办人徐明轩共同研判,决定采取“线上+公证”的方式对拍卖物予以交接。
4月21日,齐鲁公证处与申请执行人、买受人于上午9时30分到达货物存放地点,案件承办人徐明轩同时打开视频通话,与现场进行连线,经过三方对货物的清点,确定历下法院所交付的拍卖物与拍卖公告所述一致,买受人对交付的财物的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并写下收到条。
受疫情影响,历下法院创新财产“线上+公证”交接方式,也是“利剑破冰”执行会战活动的延伸。下一步,历下法院将进一步创新执行方式,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更好地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