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
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检察院、胶州市公安局、胶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正式推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制度。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制度的建立,是胶州市公证处继参与胶州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后,充分发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职能作用,优化公证服务、拓展服务领域的又一次有益实践。
“时逢三五便团圆,满把晴光护玉栏”,中秋节以月之圆兆人之团圆,寄托思念故乡,思念亲人之情,祈盼丰收、幸福。2022年9月9日(中秋节前一天),犯罪嫌疑人的女儿刘某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胶州市公安局出具的《交纳保证金通知书》急匆匆来到公证处称,她父亲因过失致人死亡现被羁押,迫切希望中秋节家人能够团聚,特向公证处申请尽快为其办理保证金提存公证。
中午已经下班了,看着申请人的迫切需求,考虑到明天就是中秋节,承办公证员决定为其提供延时服务:一边加急为其办理公证手续,一边安排其他公证人员尽快将保证金存入公证处的提存专户。根据《关于建立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承办公证员以最快的速度为申请人办理了提存公证事宜,保证了犯罪嫌疑人能够顺利回家过节。
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赔偿保证金形式缴存一定数额款项至公证机构专用提存账户,或将动产、不动产缴存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公证,以争取从宽处罚的制度。这一制度不仅贯彻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也是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重要制度,对促进刑事和解、正确适用刑罚、修复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推动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生态,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