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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渭县一村委会负责人向通渭县公证处咨询,称该村委会和某公司三年前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村委会将原村址空闲房屋及周围集体土地租赁给某公司使用,现该公司欲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双方就解除合同后违约责任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特向公证处咨询解决方案。
公证员详细了解案情后,告知村委会负责人可以办理解除租赁合同协议公证解决此事,并可以就双方存在的争议问题组织调解。随后,该负责人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同来到通渭县公证处,通过公证员耐心释法说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并就该协议进行了公证。后经回访,该协议已履行完毕,公证员认真负责的职业精神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通渭县公证处积极参与农村普法宣讲和矛盾纠纷化解、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通过公证独特的职能优势,充分发挥公证在“三农”问题中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基本职能,为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