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守护“高墙外”公平正义——巡回检察助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11-03 16:38:35  来源:张家界检察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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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促进我市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10月31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对武陵源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为期两天的现场巡回检察。

10月31日上午,市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在武陵源区召开动员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邢国锋,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姜小华,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周金英,武陵源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潘勇出席会议。第四巡回检察组全体人员及武陵源区检察院、区司法局、6个区司法所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参加会议。2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活动。

动员会上,周金英宣读了《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对武陵源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方案》,从总体要求、检察内容、检察方法、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武陵源司法局局长杜琳、武陵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琦分别作表态发言。

姜小华在会上代表市司法局对市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表示欢迎,对武陵源区司法局及司法所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识要提高。检察机关对执法单位实施执法监督是宪法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能。开展本次巡回检察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我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二是配合要主动。按照工作方案和检察组的要求主动配合,对检察组提出的疑似问题,主动说明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确保检察组获取信息准确无误。三是整改要彻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确立整改目标,细化整改内容,对检察组反馈的情况及提出的意见举一反三、由表及里、查漏补缺,属于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到位,需要时间跨度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整改责任,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四是服务要到位。根据检察组检察工作所需,及时为检察组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保障。

邢国锋对本次巡回检察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巡回检察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专门强调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要把握重点任务。巡回检察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交付执行环节、监督管理环节、教育帮扶环节、奖惩考核环节、解除和终止环节开展检察。三要强化协调配合。公、检、法、司等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本次巡回检察中,巡回检察组要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配合,通过认真履职,推动武陵源区社区矫正工作更规范,实现刑罚执行与检察监督共赢。四要严明履职纪律。检察过程中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以严明的纪律作风、严格的督促整改确保此次巡回检察取得实效。

会后,第四巡回检察组立即投入紧张有序的现场检察。邢国锋带队检察了武陵源区社区矫正中心,对社区矫正报到场所、社矫对象心理辅导室、学习阅览室、沉浸式教育室进行现场查看。各办案组人员详细查阅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记载表、走访记录、学习教育、思想汇报、公益服务记录、请假外出审批管理等档案材料,通过“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抽查在矫人员实时位置信息、历史活动轨迹和每日上报信息的情况。随后奔赴五个司法所,对在矫对象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谈话的方式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状况以及目前司法所对其所采取的教育帮扶措施,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现场巡回检察完成后,巡回检察组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梳理,制发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书,公开送达武陵源区司法局,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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