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院执行+公证保全证据”联动破难题

时间:2023-01-18 10:26:58  来源:遵义市法信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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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处协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圆满完成一起房屋腾退工作。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流拍,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请求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至其名下,抵偿其部分债权。但因房屋被案外人占用,房屋内物品繁多,交付情况复杂,将导致人民法院在执行时的工作难度骤然增加。

     基于此,申请执行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对房屋腾退的整个现场状况及相关人员的行为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一方面有效保证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同时也提升现场清点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避免后期出现不必要的争议纠纷提供有力保障。

     在腾退开始前,我们通过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在对相关情况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后,制作了保全证据公证方案。一方面,是对公证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维护,预防因强制腾退引发纠纷;另一方面,也是对被腾退一方权益的保护,公证的介入,可以有效确保房屋内所有物品搬运过程更加有序、精细,引起双方的重视,一旦因搬运过程出现对物品的损害,公证书也会是被腾退一方请求赔偿的有力依据。

     房屋腾退的整个过程,在我处公证人员的全程参与下,按照事先制定的公证工作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协调,既保证了对于现场工作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公证职能作用的充分体现,同时也使腾退工作开展进行得到高效、有序的保障。

     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是构建“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对于辅助人民法院工作、维护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日,我处协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圆满完成一起房屋腾退工作。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流拍,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请求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至其名下,抵偿其部分债权。但因房屋被案外人占用,房屋内物品繁多,交付情况复杂,将导致人民法院在执行时的工作难度骤然增加。

     基于此,申请执行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对房屋腾退的整个现场状况及相关人员的行为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一方面有效保证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同时也提升现场清点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避免后期出现不必要的争议纠纷提供有力保障。

     在腾退开始前,我们通过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在对相关情况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后,制作了保全证据公证方案。一方面,是对公证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维护,预防因强制腾退引发纠纷;另一方面,也是对被腾退一方权益的保护,公证的介入,可以有效确保房屋内所有物品搬运过程更加有序、精细,引起双方的重视,一旦因搬运过程出现对物品的损害,公证书也会是被腾退一方请求赔偿的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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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腾退的整个过程,在我处公证人员的全程参与下,按照事先制定的公证工作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协调,既保证了对于现场工作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公证职能作用的充分体现,同时也使腾退工作开展进行得到高效、有序的保障。

     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是构建“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对于辅助人民法院工作、维护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均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