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院+不动产+公证”解锁不动产纠纷治理新模式

时间:2023-12-20 10:48:21  来源: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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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召开“法院+不动产+公证”不动产纠纷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

1218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召开了“法院+不动产+公证”不动产纠纷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国军作主旨发布,并发布典型案例;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清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修洋对媒体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我处相关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

随着不动产登记发展,产权办理逐渐规范化,多年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渐显现,出现了各类不动产权纠纷案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鹤城公证处共同组成的不动产纠纷诉源治理服务中心,将在北三区三个法院设立诉源治理服务站,根据不动产领域纠纷多元化、复杂化、动态化的特点,从矛盾纠纷发生的全周期出发,构建全闭环涉及不动产领域纠纷诉源治理机制。

记者提问

服务站接收案件后及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调解方向、拟定调解框架后,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三方联席调解或委派公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意愿,对可办理公证的案件,公证机构应及时出具电子公证书,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当事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当事人双方未达成调解的,服务站及时将案件移送回委托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调解成功后,由诉源治理服务站对双方当事人就协议履行等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达成协议未当场履行的,继续进行释法明理工作,督促双方履行协议;对未能达成协议并结束诉源治理工作流程的,及时了解矛盾纠纷解决情况及发展动态,劝告双方当事人冷静理智正确对待,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修洋局长答记者问

就如市司法局修洋局长答记者问时所说的那样,“公证积极介入,是基于公证机构在不动产继承领域积累了40余年的工作经验,公证机构通过法定授权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参与诉源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将公证机构引入不动产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中,推动公证机构与法院、不动产部门共同调处不动产纠纷诉源案件,是发挥多元解纷作用,从源头上减少不动产纠纷诉讼增量、减少司法资源占用的有益尝试,能够集中专业力量,快速、有效地介入不动产诉源治理工作,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既能促成当事各方尽快的达成共识、握手言和,还能综合运用公证优势促进各方履行调解协议,从而实现诉源治理工作从受理到处理的无缝衔接,具有创新性和引领性。”

“法院+不动产+公证”不动产纠纷诉源治理是化解不动产领域矛盾纠纷的一剂良方,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对于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鹤城公证处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探索公证在公积金、金融等领域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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