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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与苏州市吴中公证处举行“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签约揭牌仪式,开启“公证+执行”司法辅助联动机制吴中模式。
吴中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淮滨和吴中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欢共同为“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中心”揭牌。吴中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肖仁刚,吴中公证处主任秦晓峰分别代表吴中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吴中公证处签署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事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此次签约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执源治理的务实举措。
签约仪式前,与会人员就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的必要性及具体开展“公证+执行”的工作制度进行了深入商讨。双方表示:为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以“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中心”的成立为契机,在法院执行工作中引入公证机制,切实将公证资源深入到法院执行工作及其他司法辅助事务中去,实现公证职能与法院执行工作有机衔接,保障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法院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共建多元解纷、执源治理工作格局。
公证是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重要承接力量。下一步,吴中公证处将全面参与吴中区法院司法送达、保全、调解、调查、执行等各环节的司法辅助事务,共建“法院+公证”司法辅助事务高效运行机制,切实推进诉讼与公证全流程协同。以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能动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来源:吴中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