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释法之意定监护:我的监护谁做主

时间:2024-05-11 16:23:01  来源: 安徽省蚌埠市众信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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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88岁老人,在其老伴和儿子均去世后,与楼下水果摊主投缘,并得到其悉心照料,随后老人邀请水果摊主一家住进自己家里,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并委托水果摊主为意定监护人,并做了公证。

老人妹妹于2021年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确认经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无效。法官依职权至公证处调取了老人在办理公证时的录像,并予以当庭播放。据此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老人妹妹的起诉。

经央视新闻报道后,受赠300万房产的水果摊主事件引发热议,意定监护这一法律制度被广泛提及。

01什么是意定监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换言之,意定监护是最大化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未雨绸缪的一种做法,在自己清醒的时候提前选任未来监护人,当自己发生昏迷、失能、失智等情况致使民事行为能力欠缺时,监护人能够保障其在世时的生活质量、医疗救治、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等。也就是选任一个自己最信任的未来监护人作为“靠山”。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养老问题尤其是失能失智后的监护问题不可忽视。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和思考如何运用合法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来为自己的晚年选择合适的监护人。实际生活中,老年人随某个子女生活,但当老年人表达受限或失能、失智后,部分子女可能会因为代理、监护等问题发生争议,尤其是对老年人的财产保管、使用等问题。意定监护协议公证以合法的方式帮助民众解决这一棘手问题,老年人选任自己信任的监护人,可更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给未来监护人一个名正言顺的地位和明确的法律保护,避免以后家里可能出现的一系列纠纷和麻烦。

02预先选任意定监护人有什么好处?

1、尊重。“失能失智”后让信任的人照管自己,保证生活的尊严和质量。体现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我选择。

2、超越。意定监护人的监护顺位高于法定监护人。当你预感法定监护人有可能对你的合法权益进行损害或对你监护不作为时,便可用意定监护来排除他的监护权,进而指定信赖的人作为未来监护人。

3、保护。免除监护人的顾虑,给你信任的人一个名正言顺的监护权利、监护身份。保护好你选任的监护人也是保护好自己的晚年生活。

03哪些人群需要设立意定监护人呢?

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失独老人、独居老人、孤寡老人越来越多,不被子女善待的老人也在增多。一旦其失能失智,老人的医疗救治、财产照管、护理照顾、入住养老机构等都需要监护人办理,这时无子女家庭或子女不孝顺家庭的老人怎么办?他们可以在自己意识清醒之时选任信任的人(可以是其他亲属、邻居、同事、朋友等等,甚至是对自己友善的陌生人)为失能失智之后的监护人,保障其在世时的生活质量、医疗救治、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等。

⊙孤寡老人、独居老人、失独老人、子女不孝老人

⊙心智障碍子女的家长

⊙再婚夫妻、婚姻危机夫妻

⊙离婚后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家长

⊙不婚者、丁克家庭……

04意定监护人的选任?

选择充分信任的人作为意定监护人。

最好指定1-2名,不宜指定太多,因为多名监护人作出相关决定时可能难以达成共识。可以另行指定他人作为监督人,监督监护人履行职责。朋友、律师、公证处、居委会、村委会、专业监护组织等可以作为监督人

05意定监护人什么时候“上岗”?

有人认为是不是签署协议后意定监护人就要履行监护职责了,实则不然。只要在被监护人出现精神、智力、行动障碍,以至于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经有资质的医院作出诊断确诊、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判,确认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时意定监护人才开始“上岗”履行监护职责。

06指定监护人后,如何撤回、撤销?

有些老人担心,万一对选任的监护人看走了眼,如何撤换呢?

一、在自己意识清醒的情形下可以单方撤回委任监护,无需未来监护人同意;二、在监护人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时候,经其他利害关系人或相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他人作为新的监护人。此时就体现出设立监督人的重要性。

蚌埠市众信公证处至今已办理14件意定监护类公证,其中失独家庭4件,独居老年人4件,再婚老年人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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